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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川法院到华侨社区开展巡回审理活动
时间:2018-05-31单位/部门:宾川县法院作者/编辑:丁秀梅点击:

 

5月30日,宾川法院刑事审判庭到金牛镇柳家湾华侨社区第九居民小组的老年活动中心巡回审理了杞某非法持有弹药一案,通过案件的审理向群众释明了私藏枪支、弹药的违法性及危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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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8月21日8时许,有群众听到被告人杞某户的葡萄田内有枪声,于是向公安机关报警,接警后,公安机关对杞某户的葡萄田及杂物房进行搜查,在杂物房内当场查获一支疑似枪支和2091发弹药疑似物,经鉴定,查获的疑似枪支是以压缩气体为动力的4.5毫米气步枪,具有致伤力,认定为枪支;弹药疑似物是气枪铅弹(民用)。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杞某违反枪支、弹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气枪铅弹2091发,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弹药罪。杞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且尚未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遂以非法持有弹药罪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二年。
巡回法庭进社区、进村、镇是宾川法院开展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亮点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法官通过以案释法向群众宣传法治精神,同时也为共建文明乡风、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作者单位:云南省宾川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