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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中院邀请代表、委员见证摄氏32度的强制执行
时间:2018-07-06单位/部门:大理中院作者/编辑:郎维学、周海燕点击:

76日,大理中院协同多家基层法院奔赴宾川县强制执行,并对活动进行了同步微博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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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830分,大理中院执行干警准时集结完毕,蓄势待发。此次强制执行活动由大理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鲍康总指挥,大理中院、宾川县法院、祥云县法院、永平县法院从各县分赴执行地协同执行。845分,鲍康院长一声令下,执行开拔。

此次强制执行活动邀请全国人大代表杨晓雪、省人大代表张枝荣、州人大代表梁玉萍,省政协委员杨增铭、州政协委员马承东全程参与、见证监督。 ????

被执行人汪志远,系民间借贷纠纷当事人,2014年大理中院判决生效后,对申请执行人何雁轻162万欠款,历经多年多措施执行,均不予履行。法院查明被执行人坐落于宾川县金牛镇金楠苑镇的房产一栋,被执行人有规避执行的行为,大理中院公告责令其自行腾空,迁出被查封房屋,但被执行人多次敷衍,拒不履行腾空义务,经多次做思想工作,最终未果情况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条的规定,决定对被执行人汪志远进行司法拘留并对其所有的坐落于宾川县金牛镇南苑路金楠苑内的物品进行强制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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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时,大理中院、宾川县法院、永平县法院、祥云县法院参与执行干警抵达集合点宾川县人民法院,大理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鲍康对执行活动作动员、部署,要求执行干警规范执法、严格执法,彰显司法的威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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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5 ,执行干警到达被执行人汪志远位于宾川县金牛镇的住所地,对外围进行警戒,在被执行人汪志远配合下,执行干警在执行现场对被执行人物品予以登记和拍摄。

执行干警就强制腾退程序与汪志远进行了充分沟通,期间,被执行人家属见证腾房过程,并清点、收集被执行人重要物品房屋内相关物品。被执行人房屋内物品将被腾退到指定地点,由被执行人清点签收,房屋将由法院依法进行评估后依法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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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摄氏度的气温下,持续数个小时的强制执行有序进行。大理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鲍康向在场监督执行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介绍大理两级法院执行攻坚情况。身临一线执行现场,让他们对法院执行工作有了更深的理解和感触,代表和委员们纷纷对法院执行攻坚的决心、毅力和措施给予了高度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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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执行活动邀请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见证和参与,邀请媒体参与报道,旨在让全社会公开透明地见证和监督、了解法院的执行工作,让人民群众更为切身地感受到司法过程及结果的公正,从而提升司法公信力,促进全社会都能够理解执行、尊重执行、协助执行和参与执行。

(作者单位:大理州中级人民法院)